作弊三角论指的是:作弊行为的发生本质上是因为压力、机遇以及自我合理化三种要素一起效果所带来的成果。当一家公司或个人长时间遭受着严峻的经济态势或是较高财政成绩目标的巨大压力,那么作弊的行为动机就随之发生了,所以一经发现可以直接进行财政点缀、造假且不易被发现的可趁之机,便会自我进行合理化的压服,其成果就是作弊造假行为的发生。
压力要素是企业作弊者的行为动机。影响个人为其自身利益而进行企业作弊的压力大体上可分为四类:经济压力,恶癖的压力,与作业相关的压力和其他压力。
机遇要素是指可进行企业作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躲避赏罚的机遇,主要有六种状况:缺少发现企业作弊行为的内部操控,无法判别作业的质量,缺少赏罚办法,信息不对称,才能不行和审计准则不健全。
在面对压力、取得机遇后,真实构成企业作弊还有最终一个要素——托言(自我合理化),即企业作弊者有必要找到某个理由,使企业作弊行为与其自己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不管这一解说自身是否真实合理。企业作弊者常用的理由有:这是公司欠我的,我仅仅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偿还的,我的意图是好心的,用处是合理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