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172,555.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救助除外) 857,876.89 3,266,575.8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7,900.00 4,947,900.00 - 购买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纳入合并范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47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 3,598,256 0 0
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98,256 人民币普通股 3,598,25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722,560股; 2、股东龙凤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
1、2022年6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2022年6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暨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3、2023年8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及其他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及其他相关公告;
3、2022年1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4、2023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其他相关公告。
5、2023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6、2023年8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7、2023年8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